[ 索引號 ] | 11500229MB1674517R/2023-00052 | [ 發(fā)文字號 ] | |
[ 主題分類 ] | 其他 | [ 體裁分類 ] | 財政預算、決算 |
[ 發(fā)布機構 ] | 城口縣應急管理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3-11-20 | [ 發(fā)布日期 ] | 2023-11-20 |
城口縣應急管理局2022年部門決算公開
一、部門基本情況
(一)職能職責
1.負責應急管理工作,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等突發(fā)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。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(jiān)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(yè)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2.擬訂應急管理、安全生產等政策規(guī)定,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、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(guī)劃,起草相關規(guī)范性文件草案,監(jiān)督相關行業(yè)安全生產規(guī)程和地方標準的實施。3.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,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,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,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,組織開展預案演練,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。4.依托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,負責全縣信息傳輸渠道的規(guī)劃和布局,建立監(jiān)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,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,依法統一發(fā)布災情。5.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等突發(fā)事件應急救援,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,綜合研判突發(fā)事件發(fā)展態(tài)勢并提出應對建議,協助縣委、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。6.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(yè)隊伍,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,推進指揮平臺對接;協調有關部門調動軍隊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。7.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,負責消防、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、抗洪搶險、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(yè)應急救援力量建設,負責縣委縣政府對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(yè)務建設、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,指導有關部門和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。8.組織協調消防工作,指導消防監(jiān)督、火災預防、火災撲救等工作。9.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 災、水旱災害、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,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(jiān)測預警工作,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。10.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,組織指導災情核查、損失評估、救災捐贈工作,管理、分配中央、市級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并監(jiān)督使用。11.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(jiān)督管理職權,指導協調、監(jiān)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安全生產工作,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、考核工作。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。12.按照分級、屬地原則,依法監(jiān)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(zhí)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標準和規(guī)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(特種設備除外)、材料、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。依法組織并指導監(jiān)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。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13.執(zhí)行煤礦安全生產法規(guī)標準和政策規(guī)劃,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、應急救援管理、統計分析、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,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,承擔職責范圍內煤礦安全生產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職責。14.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,監(jiān)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。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(fā)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。15.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,參與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等突發(fā)事件的跨區(qū)域救援工作。16.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(guī)劃并組織實施,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,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,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臺賬和調撥制度,在救災時統一調度,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采購、儲運和管理,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。17.負責應急管理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,組織指導應急管理、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。18.將原縣安監(jiān)局所屬縣安全生產綜合執(zhí)法大隊、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、縣安全生產考試中心承擔的行政決策、行政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縣應急局。將所屬事業(yè)單位承擔的行政處罰、行政檢查、行政強制等行政執(zhí)法職能劃入綜合行政執(zhí)法機構。19.完成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20.職能轉變。縣應急局應加強、優(yōu)化、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,構建統一領導、權責一致、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能力體系,推動形成統一指揮、專常兼?zhèn)洹⒎磻`敏、上下聯動、平戰(zhàn)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。一是堅持以防為主、防抗救結合,堅持常態(tài)減災和非常態(tài)救災相統一,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,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,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,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,防范化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。二是堅持以人為本,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,加強應急預案演練,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,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,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三是樹立安全發(fā)展理念,堅持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,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,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。
(二)單位構成
城口縣應急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門,為正科級,設行政機構1個,下屬城口縣安全生產綜合執(zhí)法隊(參公事業(yè)單位)、城口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城口縣安全生產考試中心(事業(yè)單位)3個事業(yè)單位。內設七個科室:辦公室(新聞宣傳和信息化科)、應急指揮中心、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(火災防治管理科、防汛抗旱科)、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(安全生產巡查科)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科(工貿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科)、礦山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科、規(guī)劃財務科(救災和物資保障科、政策法規(guī)科、行政審批科),機構編制人數64人,現有在職職工58人,退休職工7人。
二、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(一)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1.總體情況。2022年度收入總計3,035.77萬元,支出總計3,035.77萬元。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,987.86萬元,下降49.6%,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
2.收入情況。2022年度收入合計3,035.77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,628.47萬元,下降46.4%,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2,887.88萬元,占95.1%;事業(yè)收入0.00萬元,占0%;經營收入0.00萬元,占0%;其他收入147.89萬元,占4.9%。此外,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.00萬元,年初結轉和結余0.00萬元。
3.支出情況。2022年度支出合計1,735.77萬元,較上年決算減少4,287.86萬元,下降71.2%,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其中:基本支出999.47萬元,占57.6%;項目支出736.30萬元,占42.4%;經營支出0.00萬元,占0%。此外,結余分配0.00萬元。
4.結轉結余情況。2022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1,200.00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,200.00萬元,增長%,主要原因是結余煤礦關閉資金。
(二)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2,887.88萬元。與2021年相比,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各減少718.67萬元,下降19.9%。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
(三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1.收入情況。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,887.88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79.04萬元,下降16.7%。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,384.27萬元,增長92.1%。主要原因是較年初追加了項目資金和人員增資經費等。此外,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.00萬元。
2.支出情況。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,687.88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,918.67萬元,下降53.2%。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有所減少。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84.27萬元,增長12.3%。主要原因是較年初追加了項目資金和人員增資經費等。
3.結轉結余情況。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,200.00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,200.00萬元,增長%,主要原因是結轉結余的煤礦關閉資金。
4.比較情況。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:
(1)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8.41萬元,占2.3%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4.21萬元,增長814.5%,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辦公樓房租賃費用。
(2)社會保障與就業(yè)支出118.64萬元,占7%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.00萬元,增長0%。
(3)衛(wèi)生健康支出43.90萬元,占2.6%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.00萬元,增長0%。
(4)住房保障支出51.15萬元,占3%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.00萬元,增長0%。
(5)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,435.78萬元,占85.1%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50.06萬元,增長11.7%,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項目資金。
(四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99.47萬元。其中:人員經費813.22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2.74萬元,下降11.2%,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。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職工工資、津補貼、績效工資、養(yǎng)老保險、職業(yè)年金等。公用經費186.25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41.04萬元,增長312%,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稅收入工作經費等。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、水電費、車輛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等。
(五)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。
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。
(六)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。
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。
三、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說明
(一)“三公”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
2022年度“三公”經費支出共計23.71萬元,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.21萬元,增長5.4%,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增加。較上年支出數增加6.20萬元,增長35.4%,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數增加。
(二)“三公”經費分項支出情況
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(境)費用0.00萬元。公務車購置費0.00萬元。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7.85萬元,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橋過路費、保險費等。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.35萬元,增長2%,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車輛老舊,已到報廢年限,維修次數較多,維修費用增加。較上年支出數增加7.56萬元,增長73.5%,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車輛老舊,已到報廢年限,維修次數較多,維修費用增加。
公務接待費5.86萬元,主要用于接待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(fā)生的接待支出、下鄉(xiāng)出差產生的生活費等。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.86萬元,增長17.2%,主要原因是年末接待次數較多。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.35萬元,下降18.7%,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,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。
(三)“三公”經費實物量情況
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(境)共計0個團組,0人;公務用車購置0輛,公務車保有量為7輛;國內公務接待56批次800人,其中: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,0人;國(境)外公務接待0批次,0人。2022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3.28元,車均購置費0.00萬元,車均維護費2.55萬元。
四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
(一)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
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.00萬元。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.00萬元。
(二)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
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6.25萬元,主要用于開支 辦公費28.88萬元、水費2.55萬元、電費3萬元、差旅費4.94萬元、公務接待費5.86萬元、? 委托業(yè)務費100萬元、工會經費2.77萬元、 福利費2.14萬元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.85萬元、其他交通費用18.26萬元。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41.04萬元,增長312%,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非稅收入工作經費等開支。
(三)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
截至2022年12月31日,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,其中,副部(省)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、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、機要通信用車0輛、應急保障用車7輛、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0輛,特種專業(yè)技術用車0輛,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,其他用車0輛。單價100萬元(含)以上設備(不含車輛)0臺(套)。
(四)政府采購支出說明
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8.67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0.92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.0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7.74萬元。授予中小企業(yè)合同金額118.67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%,其中:授予小微企業(yè)合同金額118.67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%。主要用于采購日常辦公設備和應急裝備設備。
五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
(一)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
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,我局對部門整體和6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,其中,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6項,涉及資金575萬元;從評價情況來看,資金到位率100%,在資金的使用上,嚴格按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范圍,沒有存在挪用或超標準開支的情況。在財務管理上,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資金分配支出,會計核算規(guī)范。
(二)績效自評結果。
1.績效目標自評表。
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
主管 部門 |
城口縣應急管理局 |
財政處室 |
經建科 |
自評總分(分) |
95.7 | |||||||||||
部門 聯系人 |
肖鈺凡 |
聯系電話 |
13996688819 | |||||||||||||
部門預算執(zhí)行情況 |
預算 資金 (萬元) |
年初 預算數 |
全年(調整) 預算數 |
全年執(zhí)行數 |
執(zhí)行率 (%) |
執(zhí)行率 權重 |
執(zhí)行率 得分 (分) | |||||||||
1503.61 |
3035.77 |
1735.77 |
57% |
10 |
5.7 | |||||||||||
當年績效目標 |
年初績效目標 |
全年(調整)績效目標 |
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|||||
確保全局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社會保險支出,維持日常工作運轉;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認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案件;組織非稅收入不少于400萬元;完成應急救災物資及裝備設備采購;開展應急演練1次; |
確保全局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社會保險支出,維持日常工作運轉;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認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案件;組織非稅收入不少于400萬元;完成應急救災物資及裝備設備采購;開展應急演練1次; |
確保全局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社會保險支出,維持日常工作運轉;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認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案件;組織非稅收入不少于400萬元;完成應急救災物資及裝備設備采購;開展應急演練1次; | ||||||||||||||
績效指標 |
指標 名稱 |
計量 單位 |
指標 性質 |
年初 指標 值 |
調整 指標 值 |
全年 完成 值 |
得分 系數 (%) |
指標權重 (分) |
指標 得分 (分) |
是否核心 指標 | ||||||
預算執(zhí)行率 |
% |
= |
100 |
100 |
57 |
57 |
10 |
5.7 |
否 | |||||||
基本支出預算執(zhí)行率 |
% |
=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10 |
10 |
否 | |||||||
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率 |
% |
=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10 |
10 |
否 | |||||||
完成組織非稅收入 |
萬元 |
≥ |
400 |
400 |
417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|
開展應急演練 |
次 |
= |
1 |
1 |
1 |
100 |
10 |
10 |
是 | |||||||
開展專項 檢查 |
起 |
≥ |
3000 |
3000 |
3730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|
落實企業(yè)主體責任 |
|
長期 |
合格 |
合格 |
完成 |
100 |
10 |
10 |
否 | |||||||
服務對象滿意度 |
% |
≥ |
90 |
90 |
95 |
100 |
10 |
10 |
是 | |||||||
說明 |
| |||||||||||||||
一級項目績效自評表
項目 名稱 |
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|
項目 編碼 |
|
自評 總分 (分) |
100 | ||||||||||
主管 部門 |
城口縣應急管理局 |
財政 處室 |
經建科 |
項目 聯系人 |
陳湘 |
聯系電話 |
59211856 | ||||||||
項目資金(萬元) |
年度 總金額 |
年初 預算數 |
全年 (調整)預算數 |
全年執(zhí)行數 |
執(zhí)行率 (%) |
執(zhí)行率 權重 |
執(zhí)行率 得分 (分) | ||||||||
0 |
45 |
45 |
100% |
10 |
10 | ||||||||||
其中: 縣級支出 |
0 |
45 |
45 |
100% |
10 |
10 | |||||||||
補助區(qū)縣 |
|
|
|
|
|
| |||||||||
當年績效目標 |
年初績效目標 |
全年(調整)績效目標 |
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||||
1.按照《自然災害救助條例》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等規(guī)定,支持做好災區(qū)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家屬撫慰、受災群眾過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,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2.支持做好災區(qū)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,爭取受災群眾早日入住新居。3.及時足額發(fā)放中央冬春救災資金,確保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安全溫暖過冬 |
1.按照《自然災害救助條例》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等規(guī)定,支持做好災區(qū)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家屬撫慰、受災群眾過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,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2.支持做好災區(qū)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,爭取受災群眾早日入住新居。3.及時足額發(fā)放中央冬春救災資金,確保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安全溫暖過冬 |
1.按照《自然災害救助條例》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》等規(guī)定,支持做好災區(qū)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家屬撫慰、受災群眾過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,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2.支持做好災區(qū)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,爭取受災群眾早日入住新居。3.及時足額發(fā)放中央冬春救災資金,確保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安全溫暖過冬 | |||||||||||||
績效指標 |
指標 名稱 |
計量 單位 |
指標 性質 |
年初 指標 值 |
調整 指標 值 |
全年 完成值 |
得分 系數 (%) |
指標 權重 (分) |
指標得分 (分) |
是否核心 指標 | |||||
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救助數量 |
人次 |
≧ |
2313 |
2313 |
2313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救助標準 |
|
|
按照救災資金、物資分配標準執(zhí)行,一般不低于國家標準 |
按照救災資金、物資分配標準執(zhí)行,一般不低于國家標準 |
按照救災資金、物資分配標準執(zhí)行,一般不低于國家標準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縣級部門收到資金發(fā)放至救助對象時間 |
天 |
= |
20 |
20 |
20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重大負面輿情和事件次數 |
次 |
≦ |
2 |
2 |
2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受災群眾投訴率 |
% |
≦ |
10 |
10 |
10 |
100 |
20 |
20 |
否 | ||||||
|
|
|
|
|
|
|
|
|
| ||||||
說明 |
| ||||||||||||||
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
項目 名稱 |
2021年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 |
項目 編碼 |
|
自評 總分 (分) |
100 | ||||||||||
主管 部門 |
城口縣應急管理局 |
財政 處室 |
經建科 |
項目 聯系人 |
陳湘 |
聯系電話 |
59223620 | ||||||||
項目資金(萬元) |
年度 總金額 |
年初 預算數 |
全年 (調整)預算數 |
全年執(zhí)行數 |
執(zhí)行率 (%) |
執(zhí)行率 權重 |
執(zhí)行率 得分 (分) | ||||||||
0 |
100 |
100 |
100% |
10 |
10 | ||||||||||
其中: 縣級支出 |
0 |
100 |
100 |
100% |
10 |
10 | |||||||||
補助區(qū)縣 |
|
|
|
|
|
| |||||||||
當年績效目標 |
年初績效目標 |
全年(調整)績效目標 |
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||||
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庫及應急能力建設 |
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庫及應急能力建設 |
建成救災物資儲備庫及應急能力建設 | |||||||||||||
績效指標 |
指標 名稱 |
計量 單位 |
指標 性質 |
年初 指標 值 |
調整 指標 值 |
全年 完成值 |
得分 系數 (%) |
指標 權重 (分) |
指標得分 (分) |
是否核心 指標 | |||||
投入應急抗旱力量 |
人次 |
≧ |
2000 |
2000 |
2000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解救臨時困難人員 |
人次 |
≧ |
10000 |
10000 |
10000 |
100 |
20 |
20 |
是 | ||||||
資金下達率 |
% |
≥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20 |
20 |
否 | ||||||
資金使用率 |
% |
≥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20 |
20 |
否 | ||||||
群眾對能力建設滿意度 |
% |
≥ |
90 |
90 |
95 |
100 |
20 |
20 |
否 | ||||||
|
|
|
|
|
|
|
|
|
| |||||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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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。
無
3.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。
無
(三)重點績效評價結果。
無
六、專業(yè)名詞解釋
(一)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。
(二)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;事業(yè)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。
(三)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。
(四)其他收入:指單位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,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、銀行存款利息收入、租金收入、捐贈收入,現金盤盈收入、存貨盤盈收入、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、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。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、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,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。
(五)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:指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其他收入”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(六)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、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、經營結余。
(七)結余分配: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繳納所得稅、提取專用基金、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。
(八)年末結轉和結余: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、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、經營結余。
(九)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。其中: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“工資福利支出”和“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”;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“工資福利支出”和“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”外的其他支出。
(十)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十一)經營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十二)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(十三)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護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(十四)工資福利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,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。
(十五)商品和服務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(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、戰(zhàn)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)。
(十六)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
級):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(十七)其他資本性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非各級發(fā)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、戰(zhàn)略性和應急性儲備、土地和無形資產,以及構建基礎設施、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(yè)更新改造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七、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
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:
肖鈺凡?? 023-592107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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