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號 ] | 115002297688530862/2025-00011 | [ 發(fā)文字號 ] | |
[ 主題分類 ] | 其他 | [ 體裁分類 ] | 其他 |
[ 發(fā)布機構 ] | 城口縣民政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5-02-05 | [ 發(fā)布日期 ] | 2025-02-05 |
城口縣最低生活保障事業(yè)管理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
城口縣最低生活保障事業(yè)管理中心
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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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單位基本情況
(一)職能職責
指導建立轄區(qū)內最低生活保障規(guī)章制度,提供低保工作法規(guī)政策咨詢服務;協助縣民政局負責對全縣低保對象審批;定期或不定期對政策落實、對象精準認定進行檢查,實行動態(tài)管理;協助縣民政局對全縣城鄉(xiāng)低保對象保障資金年度計劃編制,監(jiān)督保障資金發(fā)放使用;負責低保數據統計和上報,管理低保檔案;負責低保兜底脫貧工作。承擔轄區(qū)內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,配合教育、住建等部門做好相關救助對象認定工作。牽頭組織“民政惠民濟困保”項目實施,落實民政救助對象參加城鄉(xiāng)居民養(yǎng)老保險資助工作,幫助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申請獲得重慶社會救助基金會救助。按照“一門受理,協同辦理”社會救助工作機制,實現社會救助信息在有關單位之間共享。做好對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民政干部業(yè)務培訓工作。
(二)單位構成
城口縣最低生活保障事業(yè)管理中心性質為公益一類事業(yè)單位,機構規(guī)格為副科級,隸屬縣民政局管理。編制為11名事業(yè)單位人員。在編在崗人員8名。
二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
(一)收入預算:2025年年初預算數180.97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0.97萬元,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,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收入0萬元,事業(yè)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,其他收入0萬元。收入較2024年增加7.03萬元,主要是人員工資及社保、住房公積金、運轉經費共增加7.03萬元。
(二)支出預算:2025年年初預算數180.97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?萬元,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,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支出預算158.81萬元,衛(wèi)生健康支出預算9.53萬元,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2.62萬元。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7.03萬元,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7.03萬元,項目支出預算增加0萬元。
三、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0.97萬元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0.97萬元,比2024年增加7.03萬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180.97萬元,比2024年增加7.03萬元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及社保、住房公積金、單位運轉經費共增加7.03萬元,主要用于保障8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,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;項目支出0萬元。
城口縣最低生活保障事業(yè)管理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四、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說明
202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1.7萬元,比2024年增加1.7萬元。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用0萬元,比2024年增加0萬元,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計劃;公務接待費1.7萬元,比2024年增加1.7萬元,主要原因是現在單位獨立核算,會有接待費用需求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,比2024年增加0萬元,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;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,比2024年增加0萬元;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公車。
五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1、機關運行經費。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 ??25.4萬元,比上年增加25.4萬元,主要原因為本年度單位獨立核算,運行經費增加。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、印刷費、郵電費、水電費、物管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。
2、政府采購情況。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;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。
3、績效目標設置情況。2025年本單位無項目支出。
4、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,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,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、執(zhí)勤執(zhí)法用車0輛。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,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、執(zhí)勤執(zhí)法用車0輛。
六、專業(yè)性名詞解釋
(一)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。
(二)其他收入:指單位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“事業(yè)收入”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(三)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。
(四)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五)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:黃婷婷 ??聯系方式:023-592243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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