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號 ] | 11500229711623335Q/2024-00036 | [ 發(fā)文字號 ] | 無發(fā)文字號 |
[ 主題分類 ] | 林業(yè) | [ 體裁分類 ] | 行政處罰 |
[ 發(fā)布機構 ] | 城口縣林業(yè)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4-12-11 | [ 發(fā)布日期 ] | 2024-12-16 |
城口縣林業(yè)局2024年關于城口縣聚源中蜂養(yǎng)殖家庭農場違法占用林地案的行政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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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案件名稱 |
主要違法事實 |
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 |
行政處罰的內容 |
處罰機關 |
處罰決定書日期 |
1 |
城 林罰決字[2024]第23號 |
城口縣聚源中蜂養(yǎng)殖家庭農場違法占用林地 |
城口縣聚源中蜂養(yǎng)殖家庭農場于2019年3月至5月,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(yè)主管部門審核同意,擅自在城口縣修齊鎮(zhèn)仁橋村1組(小地名:堰溝上)處,修建羊圈占用林地。經鑒定,占用林地面積437.76平方米,地類為未成林造林地平方米,林種為經濟林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 |
處恢復植被和林業(yè)生產條件所需費用0.3倍的罰款3808.51元(大寫:叁仟捌佰零捌元伍角壹分) |
城口縣林業(yè)局 |
2024年1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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