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號 ] | 11500229711623474F/2022-00084 | [ 發(fā)文字號 ] | 無發(fā)文字號 |
[ 主題分類 ] | 財政 | [ 體裁分類 ] | 財政預算、決算 |
[ 發(fā)布機構 ] | 城口縣公安局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[ 發(fā)布日期 ] | 2022-10-21 |
城口縣公安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單位基本情況
(一) 機構設置:城口縣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機關單位,現(xiàn)內設33個職能科室,下設13個基層派出所。核定行政編制287名。現(xiàn)有財政供養(yǎng)人員280名,其中行政人員279名,工人1名。現(xiàn)有警務輔助人員205人,遺屬補助人員14人,退休職工74名。
(二) 主要職能:1、貫徹執(zhí)行黨中央、國務院、市委、市政府及縣委、縣政府和市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及法規(guī),研究制訂本縣公安工作的規(guī)章、制度和措施,部署全縣公安工作。2、研究本縣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公安工作出現(xiàn)的新情況和新問題,動態(tài)掌握信息,分析判斷敵情、政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,及時為縣委、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建議。3、負責本縣轄區(qū)內危害國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,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、騷亂事件和治安案件;查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由公安機關偵查的經濟犯罪案件。4、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,維護交通秩序,查處交通事故,開展交通安全宣傳,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。5、負責社會治安管理,依法對戶籍、居民身份證、出入境證件、特種行業(yè)、文化娛樂服務場所、槍支彈藥、管制刀具、民用爆炸物品、劇毒物品、放射性同位素等進行日常管理。6、指導和監(jiān)督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(yè)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(wèi)工作;指導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(yè)單位保衛(wèi)組織和基層治保會的建設和業(yè)務培訓,推動全縣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。7、指導全縣消防監(jiān)督、火災預防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,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依法進行監(jiān)督管理。8、負責全縣計算機公共網絡系統(tǒng)的安全監(jiān)察管理和公安無線通訊工作。9、負責在本縣轄區(qū)范圍的重要領導、外賓以及其他警衛(wèi)目標的安全保衛(wèi)工作。10、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正規(guī)化建設,組織實施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,研究制訂全縣公安隊伍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章制度。11.負責法律規(guī)定范圍內的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。12、負責公安裝備現(xiàn)代化建設,為各項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。13、負責看守所、拘留所和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,對全縣被判管制、拘役、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(jiān)外執(zhí)行的罪犯執(zhí)行刑罰,對被宣告緩刑、假釋的罪犯實行監(jiān)督、考察。14、負責公安科技工作,開展公安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建設。15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(一)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。
?1.總體情況。2021年度收入總計13,673.22萬元,支出總計13,673.22萬元。收支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2,394.21萬元、增長21.2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
2.收入情況。2021年度收入合計12,757.89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1,478.88萬元,增長13.1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。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12,753.32萬元,占100%;事業(yè)收入0.00萬元,占0%;經營收入0.00萬元,占0%;其他收入4.57萬元,占0%。此外,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.00萬元,年初結轉和結余915.33萬元。
?? 3.支出情況。2021年度支出合計13,233.25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2,869.57萬元,增長27.7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其中:基本支出7,490.83萬元,占56.6%;項目支出5,742.42萬元,占43.4%;經營支出0.00萬元,占0%。此外,結余分配0.00萬元。
4.結轉結余情況。2021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439.97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減少475.36萬元,下降51.9%,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支付。
(二)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。
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12,753.32萬元。與2020年相比,財政撥款收、支總計各增加3,010.65萬元,增長30.9%。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。
? (三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。
? 1.收入情況。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,753.32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3,010.65萬元,增長30.9%。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4,518.86萬元,增長54.9%。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此外,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.00萬元。
? 2.支出情況。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,753.32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3,010.65萬元,增長30.9%。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4,518.86萬元,增長54.9%。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
? 3.結轉結余情況。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.00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0.00萬元。
? 4.比較情況。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:
? (1)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.68萬元,占0.1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減少7.46萬元,下降39%。
? (4)公共安全支出11,650.04萬元,占91.3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4,514.87萬元,增長63.3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及項目增加。
(8)社會保障與就業(yè)支出639.14萬元,占5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11.36萬元,增長1.8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
(9)衛(wèi)生健康支出208.94萬元,占1.6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0.00萬元,增長0%。
(12)農林水支出0.09萬元,占0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0.09萬元。
(19)住房保障支出243.43萬元,占1.9%,較年初預算數(shù)增加0.00萬元,增長0%。?
(四)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。
?2021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,486.27萬元。其中:人員經費6,550.82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220.99萬元,增長3.5%,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動。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工資、保險等。公用經費935.45萬元,較上年決算數(shù)增加386.32萬元,增長70.4%,輔警納入工會慰問。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、電費、水費等。
(五)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。
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。
(六)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。
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。
?
三、“三公”經費情況說明
(一)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情況。2021年度本部門 “三公”經費支出共計281.96萬元,較上年支出數(shù)減少0.59萬元。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降低。
(二)“三公”經費實物量情況。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.17萬元,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、維修費、車輛保險費等,較上年支出數(shù)減少0.42萬元,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降低。
公務接待費58.79萬元,主要用于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公務接待支出,較上年支出數(shù)減少0.17萬元。2021年本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69輛;國內公務接待481批次,2996人,其中:國(境)外公務接待0批次,0人。
四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
?? (一)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。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35.45萬元,較上年增加386.31萬元,主要原因今年新增輔警工會慰問 。
?? (二)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。截至2021年12月31日,本部門共有車輛69輛,其中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69輛。
?? (三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。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3.35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18.17萬元,服務55.18萬元。
五、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
(一)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
根據(jù)預算績效管理要求,我局對警務體制改革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,涉及資金565萬元,從評價情況來看警務輔助人員協(xié)助民警完成了各項工作,緩解了警力不足問題,維護了社會治安穩(wěn)定。
(二)績效自評結果
1.績效目標自評表
?
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
主管 部門 |
城口縣公安局 |
財政處室 |
行財科 |
自評總分(分) |
99 | |||||||||||
部門 聯(lián)系人 |
彭修園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59222947 | |||||||||||||
部門預算執(zhí)行情況 |
預算 資金 (萬元) |
年初 預算數(shù) |
全年(調整) 預算數(shù) |
全年執(zhí)行數(shù) |
執(zhí)行率 (%) |
執(zhí)行率 權重 |
執(zhí)行率 得分 (分) | |||||||||
1682 |
5267 |
5267 |
100% |
100 |
99 | |||||||||||
當年績效目標 |
年初績效目標 |
全年(調整)績效目標 |
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|||||
完成本縣轄區(qū)內危害國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,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、騷亂事件和治安案件;查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由公安機關偵查的經濟犯罪案件。保障全縣道路交通安全,維護交通秩序,查處交通事故,開展交通安全宣傳,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。完成社會治安管理,等進行日常管理。 |
完成了本縣轄區(qū)內危害國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,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、騷亂事件和治安案件;查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由公安機關偵查的經濟犯罪案件。保障全縣道路交通安全,維護交通秩序,查處交通事故,開展交通安全宣傳,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。完成社會治安管理,依法對戶籍、居民身份證、出入境證件、特種行業(yè)、文化娛樂服務場所、槍支彈藥、管制刀具、民用爆炸物品、劇毒物品、放射性同位素等進行日常管理。 | |||||||||||||||
績效指標 |
指標 名稱 |
計量 單位 |
指標 性質 |
年初 指標 值 |
調整 指標 值 |
全年 完成 值 |
得分 系數(shù) (%) |
指標權重 (分) |
指標 得分 (分) |
是否核心 指標 | ||||||
查處交通事故,開展交通宣傳 |
% |
≤ |
98 |
98 |
≤100% |
100 |
100 |
100 |
是 | |||||||
說明 |
||||||||||||||||
一級/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
項目 名稱 |
警務體制改革 |
項目 編碼 |
119001SHBZ2021D0006 |
自評 總分 (分) |
99 | ||||||||
主管 部門 |
警務保障室 |
財政 處室 |
行財科 |
項目 聯(lián)系人 |
彭修園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59222947 | ||||||
項目資金(萬元) |
年度 總金額 |
年初 預算數(shù) |
全年 (調整)預算數(shù) |
全年執(zhí)行數(shù) |
執(zhí)行率 (%) |
執(zhí)行率 權重 |
執(zhí)行率 得分 (分) | ||||||
565 |
565 |
565 |
100 |
100 |
99 | ||||||||
其中: 縣級支出 |
|||||||||||||
補助區(qū)縣 |
|||||||||||||
當年績效目標 |
年初績效目標 |
全年(調整)績效目標 |
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| ||||||||||
協(xié)助民警完成各項工作,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。緩解警力不足問題。 |
協(xié)助民警完成了各項工作,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。緩解了警力不足問題。 | ||||||||||||
績效指標 |
指標 名稱 |
計量 單位 |
指標 性質 |
年初 指標 值 |
調整 指標 值 |
全年 完成值 |
得分 系數(shù) (%) |
指標 權重 (分) |
指標得分 (分) |
是否核心 指標 | |||
數(shù)量指標 |
件 |
> |
98 |
98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是 | ||||
說明 |
|||||||||||||
六、專業(yè)名詞解釋
?? (一)財政撥款收入: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,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。
(二)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(xiàn)金流入;事業(yè)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。
(三)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(xiàn)金流入。
(四)其他收入:指單位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,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、銀行存款利息收入、租金收入、捐贈收入,現(xiàn)金盤盈收入、存貨盤盈收入、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、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。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、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,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。
(五)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、“其他收入”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事業(yè)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(六)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、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、經營結余。
(七)結余分配: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繳納所得稅、提取專用基金、轉入事業(yè)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。
(八)年末結轉和結余: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、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、經營結余。
(九)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。其中: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“工資福利支出”和“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”;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“工資福利支出”和“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”外的其他支出
(十)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十一)經營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。
(十二)“三公”經費: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、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(十三)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護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(十四)工資福利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,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。
(十五)商品和服務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(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、戰(zhàn)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)。
(十六)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(十七)其他資本性支出(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):反映非各級發(fā)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、戰(zhàn)略性和應急性儲備、土地和無形資產,以及構建基礎設施、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(yè)更新改造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七、決算公開聯(lián)系方式
???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(lián)系方式:023-59222947。
?